一、 特許經銷商既不做獨家代理,也不做連鎖加盟店,而是以商超店中店、專柜及其他經營形式的經銷商為特許經銷商。
二、 具備條件:
1) 有合法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信譽良好的自然人;
2) 擁有自己的門店或租賃2年以上,能夠迅速進駐當?shù)馗叨速u場;
3) 當?shù)負碛辛己玫氖袌鲑Y源、人脈關系;
三、 基本要求
1. 按總部要求,正確使用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;
2. 經銷商須向總部繳納保證金、加盟金;
3. 經銷商必須按總部要求設計裝修專柜或店中店,驗收合格后方可開業(yè);
4. 不得銷售其他廠家同類產品,必須全部是雙威海參系列產品;
5. 允許為顧客代發(fā)海參,但不得擅自生產速凍海參用于銷售;
6. 嚴禁私進干參經營,不得用其他包裝私自包裝產品。
加盟費 |
保證金 |
首批打款額 |
年度銷貨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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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萬元 |
1萬元 |
6萬元 |
18萬元 |
四、備注
1. 合同簽署后保證金一次性支付,市場保證金為規(guī)范運作做保證,提供公平的市場環(huán)境。只要不出現(xiàn)到其他地區(qū)惡意串貨、惡意競爭、違背公司價格政策等行為,市場保證金到期予以退還。
2. 合同簽署后首批進貨額必須7日內全部付清,否則視為自動放棄。
3. 特許經銷往商超進貨采取先入為主的原則、同一商超不重復進貨。
4、特許經銷店之間采取先入為主、保護經銷的原則、兩公里范圍內不再設立特許經銷店;
5、在特許經銷店區(qū)域范圍內如有獨家代理經銷商簽約,則應由廠家和獨家代理商協(xié)商,有獨家代理商對特許經銷商代為管理;協(xié)商不成的,則應終止特許經銷合同。
6、特許經銷商在經銷過程中如要提升經銷權利至連鎖加盟或獨家代理,需另簽合同;前期特許經銷貨款不計另簽合同任務數(shù)。